我26周歲之際,被計生辦宣稱我是超生兒,得罰款
來源:Amiky 發布時間:2009-03-03 11:24:53
【小編八達整理推送】
我26周歲之際,被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計生辦宣稱我是超生兒,得罰款!前天(2009年3月1日)我年過半百的父母,被灌口計生辦告知,
26年前(1983年12月),我(二女)是密胎(即還沒到規定的時間就生了第二胎。) 今天得罰款!
父親說,26年前,已經被罰過了。 計生辦人員說,好,要么出具當年的罰款發票,要么過一陣子我再罰款一次,您就看著辦吧!26年前的發票,又不是金子,有誰會留在箱底,等待26年后他查驗!即使是犯罪,也只有20年的有效追溯期!灌口計生辦竟然可以在26年后來罰款!這是什么道理?法律可以允許嗎?
可否請知道相關法律條款的人支持下,該如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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