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委網信辦重要提醒:疫情面前 遵規守法!不傳謠、不信謠、不造謠
來源:網信廈門 發布時間:2020-01-27 17: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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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牽動著廣大市民朋友的心。無論是手機通話、發送信息,還是微信聊天、朋友圈分享,幾乎都會提到疫情防控。但有極個別人因為個人或不法利益,在網絡上炮制、傳播、散布謠言,誤導公眾,激起民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安定穩定。
為維護互聯網信息傳播秩序,營造打贏抗擊疫情阻擊戰的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廈門市委網信辦特此提醒廣大網民朋友:要自覺遠離網絡謠言,珍惜話語權和轉發權,不斷增強對謠言的鑒別和識別能力,培養“網絡道德”,堅決斬斷網絡謠言傳播鏈。對影響社會穩定、破壞公共秩序的虛假信息、有害信息、違法信息,要積極檢舉揭發,消除謠言產生溫床,構建綠色、健康的互聯網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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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規 定
1.網絡謠言刑事處罰的有關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制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網絡謠言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
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網絡謠言民事責任的有關規定
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微信散布疫情謠言
或被永久封號!
或被永久封號!
1月25日,微信安全中心對外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謠言專項治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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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正在全國各地持續傳播,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此同時,各類“網傳”、“聽說”類謠言信息也不斷刺激著大家的恐慌情緒。
網絡謠言制造虛假事實,惡意傳播不實內容,不僅破壞用戶的正常使用體驗,嚴重者甚至通過散布惡性信息,擾亂社會秩序,已屬于觸犯法律行為。
為此,微信引進了專業的第三方辟謠機構,對平臺中的謠言進行辟謠;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范》等相關協議規范,對違規的信息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并視其違規程度對違規帳號進行階梯式處罰:包括但不限于對帳號或帳號功能進行限期或永久封禁處理。
倡 議
一、盡量居家少走動,節日期間盡量減少外出,不要進行走親訪友、外出聚會等聚集活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擴散風險。
二、網上拜年一樣親,提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進行春節問候,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網絡中國節”。
三、戴口罩、勤洗手,科學防護很重要,外出請佩戴口罩,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或咳嗽用紙巾遮住口鼻。保持住所通風良好,勤洗手注意衛生。
四、快速就醫早治療,如出現乏力、發熱、干咳等癥狀,請主動告知村(社區)或醫護人員,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五、辨別真偽要理性,關于疫情的情況信息,請以權威媒體官方報道為主。不要相信和傳播小道消息,不信謠、不傳謠,從我做起。
六、不恐慌、不焦慮,既熱心關注,又冷靜看待,全體網民共同參與做好疫情防控。不要人為制造焦慮和恐慌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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