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廈門社保及公積金基數計算明細
來源:FISHOR 發布時間:2009-10-13 13:15:01
【小編八達整理推送】
2009年度按最高標準(基數8085元---2008年廈門平均工資2695元的300%),繳納明細如下:
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14% 即RMB1131.9
個人繳納8% 即RMB 646.8
總計:1778.7
醫療保險:
單位繳納7% 即RMB 565.95
個人繳納2% 即RMB 161.7
備注:總計727.65,個人繳納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單位繳納有129.36元劃入個人帳戶(剩余劃入統籌)
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0.25% 即RMB20.21
個人繳納0%
生育保險:
單位繳納0.4% 即RMB32.34
個人繳納0%
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1% 即RMB80.85
個人繳納0.5% 即RMB40.43
總計:121.28
社保個人繳納合計:10.5%即848.93
社保公司繳納合計:22.65%即1831.25
另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12%即RMB970.2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12%即RMB970.2
社保+住房公積金合計
個人合計:1819.13元
公司合計:2801.45元
總合計:4620.58元
另附2008年情況(2008比2007增加了11.69%):
根據廈門市地稅局通知,2008繳費年度(2008年7月-2009年6月)我市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申報即日開始,調整后的繳費基數從7月1日起生效;2007年度廈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13元,其60%為1447.8元,300%為7239元;2008年7月起廈門市島內最低工資標準以市政府公布數為準。現將有關社保基數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參保人員(含按“廈門市戶籍”繳費的)。這部分人員養老、醫療和生育保險繳費以職工本人2007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的,若2007年月平均工資低于2007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60%;超過300%的按300%為繳費基數。“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均為員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額。繳費比例與去年相同。
二、按外來人員參保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本中心統一執行島內單位的標準,即單位和個人均為8%。“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即1447.80元)。其“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員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額,不低于島內最低工資;“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以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額,但不能低于社平工資的60%,也不能高于社平工資的300%,其它繳費比例與去年同;
三、住房公積金的計繳。以員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額為基數,但仍以“社平工資”的300%為高限,超過部分需按規定繳交個人所得稅;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均為12%;
按最低標準(基數1448元----2007年廈門平均工資的60%):
社保個人繳納:141
社保公司繳納:330
社保合計471元
按最高標準(基數7239元---2007年廈門平均工資的300%),繳納明細如下:
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14% 即RMB1013.46
個人繳納8% 即RMB579.12
醫療保險:
單位繳納8% 即RMB579.12
個人繳納2% 即RMB144.78
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0.5% 即RMB36.195
個人繳納0%
生育保險:
單位繳納0.8% 即RMB57.912
個人繳納0%
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2% 即RMB144.78
個人繳納1% 即RMB72.39
社保公司繳納合計:25.3%即1831.46
社保個人繳納合計:11% 即796.29
另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12%即RMB868.7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12%即RMB868.7
社保+住房公積金合計
個人合計:1664.99元
公司合計:2700.17元
總合計:4365.16元
2009在2009基數上微調:
根據廈門市政府“關于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有關部門將從2009年元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障金征收費率”。這四項“社會保障金”的征收費率和實行時間分別是:
1、失業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2、工傷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3、生育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上述社會保障金減征后,涉及到的個人各種保障待遇不變。
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精神,本中心從即日起給系統內的所有企業調整相應的繳費費率,已經預繳的單位在下期繳費時給予相應的差額抵減。希望各單位給予配合。
根據市政府“廈府辦(2008)289號”文件:“關于第二批減免涉企收費項目的意見”要求,階段性降低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交費率:“城鎮職工和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用人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醫療保險費減征后,參保人員各項保障待遇不變,仍按照減征前的標準劃入個人帳戶”。本中心從2009年元月1日起,依此通知給各單位進行相應的收費調整,對部分已預付社保金的單位,在下期收費中給予相應的差額抵減。
想要了解公司給你的繳費基數,請訪問 可以查到類似的信息:
養老參保日期: 20090725 養老繳費工資: 8085.0
醫療參保日期: 20090725 醫療繳費工資: 8085.0
工傷參保日期: 20090725 工傷繳費工資: 8085.0
失業參保日期: 20090725 失業繳費工資: 8085.0
生育參保日期: 20090725 生育繳費工資: 8085.0
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14% 即RMB1131.9
個人繳納8% 即RMB 646.8
總計:1778.7
醫療保險:
單位繳納7% 即RMB 565.95
個人繳納2% 即RMB 161.7
備注:總計727.65,個人繳納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單位繳納有129.36元劃入個人帳戶(剩余劃入統籌)
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0.25% 即RMB20.21
個人繳納0%
生育保險:
單位繳納0.4% 即RMB32.34
個人繳納0%
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1% 即RMB80.85
個人繳納0.5% 即RMB40.43
總計:121.28
社保個人繳納合計:10.5%即848.93
社保公司繳納合計:22.65%即1831.25
另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12%即RMB970.2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12%即RMB970.2
社保+住房公積金合計
個人合計:1819.13元
公司合計:2801.45元
總合計:4620.58元
另附2008年情況(2008比2007增加了11.69%):
根據廈門市地稅局通知,2008繳費年度(2008年7月-2009年6月)我市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標準申報即日開始,調整后的繳費基數從7月1日起生效;2007年度廈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13元,其60%為1447.8元,300%為7239元;2008年7月起廈門市島內最低工資標準以市政府公布數為準。現將有關社保基數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參保人員(含按“廈門市戶籍”繳費的)。這部分人員養老、醫療和生育保險繳費以職工本人2007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的,若2007年月平均工資低于2007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60%;超過300%的按300%為繳費基數。“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均為員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額。繳費比例與去年相同。
二、按外來人員參保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為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本中心統一執行島內單位的標準,即單位和個人均為8%。“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即1447.80元)。其“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員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資額,不低于島內最低工資;“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以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額,但不能低于社平工資的60%,也不能高于社平工資的300%,其它繳費比例與去年同;
三、住房公積金的計繳。以員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額為基數,但仍以“社平工資”的300%為高限,超過部分需按規定繳交個人所得稅;繳費比例:單位和個人均為12%;
按最低標準(基數1448元----2007年廈門平均工資的60%):
社保個人繳納:141
社保公司繳納:330
社保合計471元
按最高標準(基數7239元---2007年廈門平均工資的300%),繳納明細如下:
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14% 即RMB1013.46
個人繳納8% 即RMB579.12
醫療保險:
單位繳納8% 即RMB579.12
個人繳納2% 即RMB144.78
工傷保險:
單位繳納0.5% 即RMB36.195
個人繳納0%
生育保險:
單位繳納0.8% 即RMB57.912
個人繳納0%
失業保險:
單位繳納2% 即RMB144.78
個人繳納1% 即RMB72.39
社保公司繳納合計:25.3%即1831.46
社保個人繳納合計:11% 即796.29
另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12%即RMB868.7
住房公積金公司繳納12%即RMB868.7
社保+住房公積金合計
個人合計:1664.99元
公司合計:2700.17元
總合計:4365.16元
2009在2009基數上微調:
根據廈門市政府“關于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有關部門將從2009年元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障金征收費率”。這四項“社會保障金”的征收費率和實行時間分別是:
1、失業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2、工傷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3、生育保險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征收,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
上述社會保障金減征后,涉及到的個人各種保障待遇不變。
為認真貫徹市政府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精神,本中心從即日起給系統內的所有企業調整相應的繳費費率,已經預繳的單位在下期繳費時給予相應的差額抵減。希望各單位給予配合。
根據市政府“廈府辦(2008)289號”文件:“關于第二批減免涉企收費項目的意見”要求,階段性降低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交費率:“城鎮職工和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用人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降低1個百分點,實行時間為2009年度。醫療保險費減征后,參保人員各項保障待遇不變,仍按照減征前的標準劃入個人帳戶”。本中心從2009年元月1日起,依此通知給各單位進行相應的收費調整,對部分已預付社保金的單位,在下期收費中給予相應的差額抵減。
想要了解公司給你的繳費基數,請訪問 可以查到類似的信息:
養老參保日期: 20090725 養老繳費工資: 8085.0
醫療參保日期: 20090725 醫療繳費工資: 8085.0
工傷參保日期: 20090725 工傷繳費工資: 8085.0
失業參保日期: 20090725 失業繳費工資: 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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