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作品被占為己有!老板如此自私為哪般?
來源:帶我去流浪 發布時間:2009-08-18 11:14:52
合租的小妹妹是2009年3月17號開始在廈門X想設計公司工作的。
她的公司主要是做VI設計,logo設計,企業形象設計的。
而吉祥物卡通形象設計,則是她進入公司后才開辟的,由她負責繪畫,從創意構思到草圖到軟件繪制正稿到完稿,以及吉祥物的釋義,全部都是由她一人完成。
進入公司,老板沒有主動提出要簽合同,她作為員工也沒有過問。老板只說,每個月的工資是基本工資加上績效,但是績效的一半工資要由老板扣下來,到年底再發。倘若年底之前離開了公司的話,那些績效工資就沒了,但這一切都只是口頭協議而已,沒有書面協議,也就是沒有合同作證。
原先,在那工作也沒覺得什么,可是直到最近,她發現不對勁。她的一些吉祥物征集作品已經在網絡上公開發布出來,已經進入入圍階段,可是她卻發現網絡上公布的吉祥物設計者的名字成為了老板的名字,這讓她很納悶。一般來講,設計作品雖然是以公司的名義投出去參賽的,可是設計師的名字都是設計者本人的,而不是老板的名字才對。可是,隨后的查詢,讓她發現,她的作品真的是被老板占為己有。
現在網絡上承認的她的3個作品“第三屆海峽兩岸茶葉博覽會吉祥物入圍作品寧寧” ,“第五屆中國黃梅戲藝術節吉祥物三等獎作品小七和董永”以及“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吉祥物入圍作品老虎威威”,全部都被冠上了她的老板蔡XX的名字。
前陣子,寧德電視臺通過QQ網絡視頻來采訪關于她的入圍作品“寧寧”, 接待者是她的老板,她知道,一般采訪都是由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出面的。可是在采訪過程中,老板卻始終以寧寧的設計者自居,并沒有透露出設計者另有其人。
采訪之后,她有跟老板就作品署名問題做了溝通,老板當時是說,現在署名是公司法人和公司名稱,以后就會改過來,但是,作品在入圍階段已經署他的名字,被選中后,還能修改嗎?一氣之下她于2009年8月7日辭職了 。辭職之后,老板沒有給她任何項目的績效,總共有1000元的績效工資被扣下來了,絕口不提被扣工資的事情。
辭職第三天,她去跟老板理論,老板態度非常強硬,說公司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規矩,設計師的作品入圍,只能冠上老板名字及公司名稱,如果是這樣,那設計師的地位何在??溝通未果,她是一個剛畢業小女生,在老板強橫的態度面前,再多的爭辯都沒有一點力量。
目前,她已經知道的入圍作品有3個,分別發布在以下網站:
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吉祥物
第五屆中國黃梅戲吉祥物
茶博會吉祥物
看到所有自己的作品都被冠上他人的名字,是怎樣一種難言的心情!!!!!!
懇請專業的法律人士給予支持,她應該怎樣討回自己的權益。同時也囑咐各位求職的YY,小心這家黑心的公司!!不要再上當受騙~~~
目前手中有的資料:
所有參加各個項目吉祥物征集的吉祥物手稿
公司工資條(有明確寫出我參與的項目名稱 但是沒有蓋公章)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還需要哪些證據??而且已經電話過茶博會的舉辦方,說只能跟老板溝通解決署名問題,舉辦方不負責署名的更改。
小女生想法很簡單,只是希望老板能將自己的名字填上去!!!
: 威威.JPG (6.6 KB)

: 寧寧.JPG (5.49 KB)

她的公司主要是做VI設計,logo設計,企業形象設計的。
而吉祥物卡通形象設計,則是她進入公司后才開辟的,由她負責繪畫,從創意構思到草圖到軟件繪制正稿到完稿,以及吉祥物的釋義,全部都是由她一人完成。
進入公司,老板沒有主動提出要簽合同,她作為員工也沒有過問。老板只說,每個月的工資是基本工資加上績效,但是績效的一半工資要由老板扣下來,到年底再發。倘若年底之前離開了公司的話,那些績效工資就沒了,但這一切都只是口頭協議而已,沒有書面協議,也就是沒有合同作證。
原先,在那工作也沒覺得什么,可是直到最近,她發現不對勁。她的一些吉祥物征集作品已經在網絡上公開發布出來,已經進入入圍階段,可是她卻發現網絡上公布的吉祥物設計者的名字成為了老板的名字,這讓她很納悶。一般來講,設計作品雖然是以公司的名義投出去參賽的,可是設計師的名字都是設計者本人的,而不是老板的名字才對。可是,隨后的查詢,讓她發現,她的作品真的是被老板占為己有。
現在網絡上承認的她的3個作品“第三屆海峽兩岸茶葉博覽會吉祥物入圍作品寧寧” ,“第五屆中國黃梅戲藝術節吉祥物三等獎作品小七和董永”以及“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吉祥物入圍作品老虎威威”,全部都被冠上了她的老板蔡XX的名字。
前陣子,寧德電視臺通過QQ網絡視頻來采訪關于她的入圍作品“寧寧”, 接待者是她的老板,她知道,一般采訪都是由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出面的。可是在采訪過程中,老板卻始終以寧寧的設計者自居,并沒有透露出設計者另有其人。
采訪之后,她有跟老板就作品署名問題做了溝通,老板當時是說,現在署名是公司法人和公司名稱,以后就會改過來,但是,作品在入圍階段已經署他的名字,被選中后,還能修改嗎?一氣之下她于2009年8月7日辭職了 。辭職之后,老板沒有給她任何項目的績效,總共有1000元的績效工資被扣下來了,絕口不提被扣工資的事情。
辭職第三天,她去跟老板理論,老板態度非常強硬,說公司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規矩,設計師的作品入圍,只能冠上老板名字及公司名稱,如果是這樣,那設計師的地位何在??溝通未果,她是一個剛畢業小女生,在老板強橫的態度面前,再多的爭辯都沒有一點力量。
目前,她已經知道的入圍作品有3個,分別發布在以下網站:
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吉祥物
第五屆中國黃梅戲吉祥物
茶博會吉祥物
看到所有自己的作品都被冠上他人的名字,是怎樣一種難言的心情!!!!!!
懇請專業的法律人士給予支持,她應該怎樣討回自己的權益。同時也囑咐各位求職的YY,小心這家黑心的公司!!不要再上當受騙~~~
目前手中有的資料:
所有參加各個項目吉祥物征集的吉祥物手稿
公司工資條(有明確寫出我參與的項目名稱 但是沒有蓋公章)
如果要走法律途徑,還需要哪些證據??而且已經電話過茶博會的舉辦方,說只能跟老板溝通解決署名問題,舉辦方不負責署名的更改。
小女生想法很簡單,只是希望老板能將自己的名字填上去!!!
: 威威.JPG (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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